广州对民办幼儿园、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提供优待政策
4月8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提出金融扶持、减税降费、减轻租金、优化“五险一金”、稳定用工等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4月8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提出金融扶持、减税降费、减轻租金、优化“五险一金”、稳定用工等多方面的优惠待遇。
值得注意,在广州市教育局颁布的多条扶持政策中,有一条专门针对普惠性民办园,即将2020年预算拟下达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50%,提前下达给各民办普性幼儿园,保持园所和教职工队伍稳定。除此外,民办教师从教津贴、生均补助经费等也提前下拨。
根据中教投研的调查,截至3月30日,被调查的上千所民办园中,近60%已无法支撑正常运转,能支撑3个月的仅为2.7%。面对资金短缺,44.3%的园所求助银行贷款,19.1%的园所则寻求转让。而转普惠性的民办园因收费较低、资金积累少、疫情前政府补贴不到位等问题,生存压力更大。
通知也提出,加大稳岗支持。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和低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同时,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机构,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数确定,或按6个月社会组织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保50%的标准确定。
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和低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至6月30日,并免收罚息。
另外,应协调商业银行适当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良贷款的认定标准,对疫情期间违约滞后还款的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和低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分层分类管理,逾期90天以内抵质押类社会组织贷款可考虑不划入不良。
通知还提出减轻租金、“五险一金”、税费负担等多项优待。比如在租金减免方面,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的物业租金。
据悉,上述措施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穗府规〔2020〕2号文中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通知解释,本次政策优惠适用对象为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管理并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民办幼儿园,低收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年收费标准不高于2019年广州市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