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三年官司获赔5万元 庆丰包子:“牌匾”守卫战太难
目前除西藏外,全国都发现过假冒庆丰,有的是门店、有的是展会摊位、有的甚至是小早点摊。
2016年底,最高法对北京庆丰包子铺状告山东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再审判决:被告山东庆丰立即停止使用“庆丰”标识等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庆丰包子铺5万元。
这场官司打得不容易。经过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历时三年。当时参与维权的庆丰包子铺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打这场官司,公司各个部门相互配合,还外聘了第三方介入。准备内部资料、搜集相关证据、分析案情,必要时还聘请了专家,老字号协会也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文件。
庆丰包子铺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6月,庆丰包子铺准备进军山东开连锁,但由于庆丰餐饮2009年就已注册使用“济南庆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计划遇阻。庆丰包子铺认为,庆丰餐饮公司以“庆丰”字号营业,经营与北京庆丰包子铺注册商标相同和类似的商品和服务,让消费者对庆丰包子铺与庆丰餐饮公司产生混淆误认,侵犯了庆丰包子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据此,庆丰包子铺把庆丰餐饮诉至济南市中院,请求判令庆丰餐饮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庆丰”字号的企业名称。
但济南市中院一审认为,庆丰餐饮公司使用“庆丰”与其使用环境一致,且未从字体、大小和颜色方面突出使用,属于对其字号的合理使用。庆丰包子铺在庆丰餐饮公司注册并使用其字号时的经营地域和商誉,未涉及或影响到济南和山东,不能证明相关公众存在误认的可能,故不构成对庆丰包子铺商标权的侵害,判决驳回庆丰包子铺的诉讼请求。
“我们没有想到会败诉。前期的准备工作做得很充分,把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不打无准备之仗。”上述负责人说,一审败诉的判决虽然让大家心里都不好受,但没有人迟疑,“我们非常坚持对方就是侵权,所以必须上诉。”
庆丰包子铺随后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结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庆丰包子铺不服,向最高法申请再审。2016年底,最高法作出再审判决:撤销此前判决,认定庆丰餐饮侵权。
上述负责人介绍,2013年底,针对庆丰包子铺的侵权行为增多,各种美食展会上的速冻包子成重灾区。据庆丰法务部门不完全统计,2017年共20起商标侵权、2018年6起、2019年至今2起。侵权行为地分散、侵权规模较小,不易打击且维权成本较高。目前除西藏外,全国都发现过假冒庆丰,有的是门店、有的是展会摊位、有的甚至是小早点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