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坎陷商标纠纷 两年300次诉讼
自2018年起,小龙坎火锅的全资公司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众管理公司)两年间共提起约300次相关诉讼,力度之大引人侧目。
自2018年起,小龙坎火锅的全资公司四川仁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众管理公司)两年间共提起约300次相关诉讼,力度之大引人侧目。
成都小龙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龙坎品牌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31日,主要从事"小龙坎"火锅品牌连锁经营管理。期间,小龙坎品牌公司在其网站、微博上使用突出的"小龙坎"的文字进行宣传推广,长期对外以"小龙坎"品牌授权加盟、连锁管理与运营为宣传口号在全国开展加盟业务,小龙坎品牌公司直营店及其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突出使用带有"小龙坎"字样的标识并且将"小龙坎"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并作突出显示。
仁众管理公司是第18096479号"小龙坎"商标的商标权人。根据中国商标网显示,2015年10月19日,仁众管理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8096479号"小龙坎"商标,并于2017年06月20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饮、住宿等服务上。
2018年11月12日,仁众管理公司将小龙坎品牌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判令小龙坎品牌公司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3万元。
2018年1月4日,仁众管理公司在官方微博上宣布,已成功获得"小龙坎"商标。其在获得"小龙坎"商标之后,就开始了维权行动。成都有63家侵权门店遭到改头换面,另有23家商铺在店名中添加前后缀以示区别。紧接着,大众点评网等美食团购App也下架了大多数线下未授权小龙坎餐饮店。
被告小龙坎品牌公司则辩称,其是在仁众管理公司取得注册商标之前就依法注册成立的,不构成商标侵权;诉争商标"小龙坎"是重庆市著名地名,不应当被注册为商标,商标权利人(仁众管理公司)更不应当限制别人的使用。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即便小龙坎品牌公司的企业名称登记时间早于仁众管理公司取得涉案商标权的时间,但晚于仁众管理公司递交商标申请的时间,而彼时仁众管理公司的小龙坎火锅直营店已经取得一定的知名度,故被告小龙坎品牌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应当规范使用自己的登记字号,不应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
小龙坎品牌公司在其运营的微博中多次以"小龙坎"称呼自己提供的服务,在其运营的门店店招和店内装潢也单独使用"小龙坎"文字,具有突出使用之意图,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经法院查明,小龙坎品牌公司自营或者特许他人经营的店铺中使用"小龙坎"标识的已达26家,而小龙坎品牌公司的合作费用为省级城市20万元、地级城市15万元、县级城市12万元。
最终,本案以被告小龙坎品牌公司赔偿仁众管理公司300万元告一段落,而小龙坎品牌公司失去的,不仅仅是300万,更多的是借由"小龙坎"的名号打下的众多加盟店和几乎半壁火锅江山。
仁众管理公司的胜诉给予小龙坎品牌公司近乎毁灭性打击。顶着"小龙坎"名称的餐饮加盟活动及运营活动全部被叫停,其过往的加盟店将要全部"改名易姓",因"小龙坎"得到的红利,几乎付诸东流。
有这样经历的败诉店家何止小龙坎品牌公司一家?但据了解,"小龙坎"位于重庆沙坪坝区,因其附近山势连绵起伏,传说是龙脉的"龙脊"所在,故命名为"小龙坎"。这个在重庆人民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个名字,却被四川企业仁众管理公司抢注商标。
仁众管理公司开设的"小龙坎"并非第一家冠以"小龙坎"的火锅店,却是成功抢注"小龙坎"商标的"正牌军"。以小龙坎品牌公司为代表的重庆"山寨火锅店"们,或许初衷并非是要侵权仁众管理公司,而只是以"小龙坎"的街道名开设火锅店,沿用风土民俗。
自贡市餐饮美食协会会长刘明权认为,一个餐饮品牌的打造和商标权的保护固然重要,但是类似于"小龙坎"这样一些公共品牌被广泛使用,则并不存在高仿仿冒等侵权行为。刘明权称,换一个角度理解,一个公共品牌能被广泛认可,不仅是哪一个人或哪一家公司的作用,而是多数人或多数公司在基于相似或相近理念上推广、创新产生的集群效应。
小龙坎火锅的"山寨"数据是极为惊人的。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小龙坎火锅全国竟有500多家仿冒店,仅在成都就有400多家。据中国商标网查询数据显示,自2014年小龙坎火锅开设第一家门店至今,共有235项商标带"小龙坎"字样的商标在申请或注册,而在第43类核定使用在餐饮住宿上"小龙坎"字样的商标共有56项。